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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司法局坚持做好“三个结合”筑牢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安全防线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新一轮疫情发生后,阜新市司法局重点聚焦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全市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把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关口,坚持做好“三个结合”,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一是疫情日排查与安全隐患排查相结合。全市社区矫正机构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管控,坚决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每日疫情排查和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做到应检尽检,对排查出的各类重点人员落实好管控措施,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或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案事件,做到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是信息化监管与智能化数据排查相结合。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加大信息化核查力度,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行动轨迹,加强信息联动,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及时推送公安机关,纳入公安机关重点人口管控系统,充分利用公安机关数据资源,对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非本地轨迹查询,及时发现监管漏洞,消除了各类风险隐患。

  三是疫情防控宣传与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发送《致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隐瞒行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涉疫妨害公务案例等相关信息2万余条,引导矫正对象及时了解掌握疫情最新信息,响应村居(社区)疫情防控宣传和号召,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自觉遵守各项防疫措施规定,增强疫情防控的法治观念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做守法好公民。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gzdt_142138/gsdt/fx/202204/t20220415_4540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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