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举措!东莞市司法局统筹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今年以来,东莞市司法局按照东莞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行政应诉工作部署,加强统筹指导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构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秩序,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
强化与法院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沟通共享机制
东莞市司法局与东莞市中院召开专题会议,就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东莞市司法局与东莞市两级法院建立行政应诉联系和台账共享机制,东莞市两级法院每个季度向东莞市司法局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东莞市司法局根据法院反馈情况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行政机关配合市两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东莞市司法局与东莞市两级法院共同研究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
压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大力提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东莞市司法局先后向各镇街(园区)、市属各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函》和《关于全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函》,要求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坚持“应出尽出”原则,积极构建负责人出庭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双报告”制度,倒逼行政机关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同时,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对社会关注度高、执法任务重且行政案件数量多的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个单位实行专会专函,压紧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和任务,全面提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据东莞市两级法院统计反馈情况,今年第一季度东莞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已超百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实推进成效明显。
完善行政应诉监督机制,确保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长效推进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研究将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应诉主体责任、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双报告”制度等工作纳入“法治东莞建设”考评指标。建立行政应诉工作通报、约谈机制,对东莞市两级法院反馈的行政机关不履行应诉工作职责、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行政案件发生一败再败等情形,在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年度报告中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提请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约谈,形成多方协同监督的格局。
接下来,东莞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统筹指导,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使行政机关负责人“敢出庭、愿发声、有作为”成为新常态,全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gzdt_142138/qgdt/202204/t20220429_4549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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