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司法局召开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会议
4月29日,在葫芦岛市司法局组织协调下,葫芦岛市戒毒所与连山区、龙港区、兴城市司法局围绕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召开协调推进会。葫芦岛司法局副局长李万和、社区矫正科科长胡维峰,市戒毒所副所长董晓峰、副政委侯岩丽、副所长王维珍,连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董玉文,龙港区司法局副局长杨伟厚,兴城市司法局副局长张雪松及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社区矫正科科长胡维峰宣读了《葫芦岛市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重点强调了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派驻戒毒警察的工作职责、警力配置、相关保障、纪律监督和日常管理考核要求。市戒毒所副所长王维珍对《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警察参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说明。按照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葫芦岛市戒毒所选派27名干警进驻到连山区、龙港区、兴城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司法所警力。下一步,葫芦岛市戒毒所将继续按照市司法局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督促派驻干警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学习掌握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万和副局长强调,戒毒所和各县区司法局要立足发展大局,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派驻的戒毒干警要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加强理论与业务的学习,加快角色转变步伐,主动接受县区司法局的业务管理,积极适应工作环境,切实把自己融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充分展现戒毒人民警察的良好工作形象。市司法局也将不断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力度,切实推动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努力为葫芦岛市社区矫正工作再添亮色。
会后,戒毒所选派负责同志与所到县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开展交流对接。大家一致表示,要主动作为、同向共进,充分发挥戒毒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能作用,不断丰富社区矫正工作内容,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踏上新征程。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gzdt_142138/gsdt/hld/202205/t20220507_4554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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