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葫芦岛市司法局召开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会议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月29日,在葫芦岛市司法局组织协调下,葫芦岛市戒毒所与连山区、龙港区、兴城市司法局围绕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召开协调推进会。葫芦岛司法局副局长李万和、社区矫正科科长胡维峰,市戒毒所副所长董晓峰、副政委侯岩丽、副所长王维珍,连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董玉文,龙港区司法局副局长杨伟厚,兴城市司法局副局长张雪松及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社区矫正科科长胡维峰宣读了《葫芦岛市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重点强调了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派驻戒毒警察的工作职责、警力配置、相关保障、纪律监督和日常管理考核要求。市戒毒所副所长王维珍对《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警察参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说明。按照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葫芦岛市戒毒所选派27名干警进驻到连山区、龙港区、兴城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司法所警力。下一步,葫芦岛市戒毒所将继续按照市司法局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督促派驻干警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学习掌握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万和副局长强调,戒毒所和各县区司法局要立足发展大局,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派驻的戒毒干警要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加强理论与业务的学习,加快角色转变步伐,主动接受县区司法局的业务管理,积极适应工作环境,切实把自己融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充分展现戒毒人民警察的良好工作形象。市司法局也将不断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力度,切实推动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努力为葫芦岛市社区矫正工作再添亮色。

  会后,戒毒所选派负责同志与所到县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开展交流对接。大家一致表示,要主动作为、同向共进,充分发挥戒毒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能作用,不断丰富社区矫正工作内容,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踏上新征程。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gzdt_142138/gsdt/hld/202205/t20220507_45547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