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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名!贵州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立了→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优势作用,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推动贵州省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通过层层推荐,经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决定成立贵州省“八五”普法讲师团。

  贵州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立了!

  讲师团要做什么?任期多久?

  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这支队伍将会如何

  开展他们的普法之行吧!

  

  1、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的背景及意义

  普法讲师团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普法讲师团成员积极参与各地、各部门行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专题法治讲座等普法宣讲活动,为推动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作出了积极贡献。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普法宣讲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立足“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助推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法治保障,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和法治贵州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按照贵州省“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益普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贵州省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2、讲师团基本情况

  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要求,省法宣办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法治实践类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大战略部署进行政策解读”等宣讲主题,印发通知面向全省31家省直部门和省委党校、省法学会、省律协分别征集讲师团成员,经各有关部门广泛动员、积极推荐,并结合推荐人员的个人履历情况和宣讲主题意愿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了《贵州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经认真研究,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团长,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担任副团长,64名成员组成的贵州省“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其中成员范围涵盖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法学专家、学者、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

  3、讲师团工作职责

  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开展法治讲座;

  针对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普法和网络法治宣传等;

  参与普法与依法治理相关重要政策措施、重大规划等法治研究;

  参与普法与依法治理其他重要课题研究;

  完成省法宣办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4、工作要求

  各市(州)法宣办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和协调,把“八五”普法讲师团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适应新发展阶段的法治需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建设,科学设置授课内容,合理调配授课资源,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开展宣讲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利用好全省“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各种学习宣讲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宣讲,确保讲师团充分发挥作用。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省法宣办负责组织全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以各种形式常态化在全社会开展普法,推动讲师团成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开展普法宣讲活动。采取激励措施对宣讲效果好的讲师团成员进行通报表扬,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确保讲师团工作取得实效。

  5、成员任期

  贵州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快来看看有哪些名师上榜啦!

  贵州省“八五”普法讲师团组成人员名单

  (66人)

  团   长:杨永英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团长:张   涛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成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习近平法治思想(9人)

  卫   欢(女)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王军武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教授、贵州法治时代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

  田勇军     省委党校教授

  肖章杰     省委政研室副主任、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

  李   兵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李金国     贵州警察学院法律系法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李东澍     贵阳学院法学院讲师

  俞俊峰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夏丹波     省委党校副主任、教授

  宪法和宪法相关法(9人)

  宁   华(女)     省委党校副教授

  朱   山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

  李晓波     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   惠(女)     贵州警察学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副教授

  沙   飒(女)     省委党校副教授

  张佩钰(女)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杨   岚(女)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杨   勇     贵州财经大学副教授

  董兴勇     省委党校副教授

  民法典(13人)

  王凌松     省委党校副教授

  孙志煜     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安国江     贵州警察学院教务处处长、副教授

  冷传莉(女)     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

  李   萍(女)     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庆锋     贵阳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杨   梅(女)     省政府办公厅党建工作处处长

  杨再奎     贵州司法警官学校法律法治业务教研室主任

  余   华(女)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汪国庆     贵州匠心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

  林   苇(女)     贵州警察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

  周   军(女)     贵州警察学院副主任、副教授

  贾盛荣     贵州警察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8人)

  孙   韡(女)     贵州民族大学教授

  汤   莎(女)     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高级讲师

  李德慧     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余   欢(女)     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

  梁阿敏(女)     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龚周杰     贵州警察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覃远春     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韩德毅     省司法警官学校副校长、讲师

  党内法规(6人)

  王剑波     省纪委省监委调研法规室副主任、二级巡视员

  刘   苗(女)     省委组织部二级调研员

  李永馨(女)     省委办公厅省委法规室主任

  张   磊     省委组织部四级调研员

  吴沛常     省民宗委二级巡视员

  彭新杰     省纪委省监委调研法规室主任

  法治实践类(12人)

  王红梅(女)     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孔德伦     省高院副庭长

  白   敏(女)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一级律师

  叶   波     省乡村振兴局处长

  吴   玺     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处长

  郑世红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一级律师

  俞建英(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级调研员

  夏从敏(女)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副处长

  袁   江     省农业农村厅三级调研员

  高   爽     省投资促进局四级调研员

  谢致尧     省外事办副处长

  蔡承德     省生态环境厅乌江赤水河流域环境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法治建设重大战略政策解读(7人)

  王   喜     省社科院副研究员、法学博士后

  吴月冠     省社科院副研究员

  张   可     省社科院副研究员

  邹易材     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周真刚     贵州省民族研究院副院长、二级研究员

  欧阳海南     法制生活报总编辑、高级编辑

  游小兰(女)     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贵州大学依法治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pfyfzl/202206/t20220601_74569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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