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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追赃挽损 护航民企获点赞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某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畜牧公司)的负责人向潼南法院送来一面印有“追赃挽损,护航民企”字样的锦旗,对法院主动作为,为企业追赃挽损的做法点赞致谢。

  2021年11月,某畜牧公司发现采购的饲料原料账目存在异常,公司员工舒某存在私自倒卖公司饲料原料的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侦查,舒某为该公司员工,负责饲料原料的接收、过磅、卸货等工作。2021年4月至5月,舒某利用职务便利,以重复过磅,伪造入库记录的方式将公司四车原料玉米、小麦倒卖给他人,非法获利31万余元。2021年11月,舒某以相同手段将公司价值19万余元的两车原料小麦倒卖给他人。案发后,舒某向公司退赔了经济损失19万余元。

  2022年5月10日,潼南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代表等观摩了庭审。

  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案发后舒某退赔了公司19万余元,但第一次倒卖公司原料所获钱款已挥霍一空,无力继续赔偿,公司面临31万余元损失难以追回的局面。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舒某的亲属,向他们释法明理,希望他们能够帮助舒某退赔损失,争取从宽处理,同时与某畜牧公司进行沟通,力求促成双方和解。

  在潼南法院的主持下,舒某的亲属与某畜牧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舒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公司剩余经济损失31万余元。某畜牧公司对全部经济损失得到挽回感到非常满意,同时,也对舒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舒某从轻处罚。

  

  

  近日,潼南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以舒某犯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潼南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积极为被害人追赃挽损,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财产损失,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262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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