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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遇到“杀猪盘” 法院劝您“长点心”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期,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被告人通过网恋取得信任,以带被害人理财赚钱为由,诈骗被害人92万余元。永城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理性对待、认真辨识网络信息,擦亮“火眼金睛”,识别花式骗局,不要轻信 “内幕信息”,应选择正规渠道投资,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至同年8月期间,被告人胡某某在偷渡到缅甸境内后,听信网名为“张一凡”等人的指使,通过微信、陌陌等通讯工具添加国内女性聊天并骗取其信任,被害人庞某某与胡某某在陌陌上认识后,该团伙内其他成员通过继续聊天,诱导庞某某下载“远东宏信”手机软件投资理财。庞某某按照要求先后向谢某某、宋某某等人(均已另案处理)账户内转账人民币926664元用于投资,后该款无法提现。胡某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86000元。

      裁判结果

      永城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同时对被告人胡某某共同犯罪违法所得人民币926664元予以追缴,返还给本案被害人庞某某。

      典型意义

      本案系境内人员在境外组建诈骗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件,同时是网络“杀猪盘”式诱导投资型交友诈骗犯罪。犯罪分子在网络上冒充美女帅哥、成功人士,在社交平台上包装建立完美形象,接近被害人培养感情,甚至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待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有“内幕信息”等为名引诱被害人至虚假平台投理财,以此骗取被害人巨额财产。该类骗局往往呈现专业化、集团化特征,犯罪团伙具有完备的组织架构、明确的分工体系,提供技术支持、获取个人信息、负责感情交流等均有专门人员负责,并根据聊天中获取的受害人具体情况设计专门方案,具有极大迷惑性。当前,我国始终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态势,对诈骗窝点的打击力度也持续加强,对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也将依法酌情从重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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