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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田立文讲话

  

  颁发聘书

  

  会议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5月23日,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召开,全省法官惩戒工作迈进实质化运行新阶段。此次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成立是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惩戒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织密惩戒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制度之网。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给委员会副主任和全体委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根据《关于分别组建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和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通知》和《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相关文件精神,湖南高院聘任曾东楼等15名来自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各行业的代表为委员。全体委员选举了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田立文为委员会主任;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邬文生,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为委员会副主任,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建立法官惩戒制度是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行使的重要途径,是法官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增强法官惩戒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要忠诚履职尽责,严守工作程序,发扬斗争精神,遵循司法规律,推动“让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严守工作纪律、加强组织保障,推动法官惩戒委员会高质量运行。

  据悉,法官在履职过程中被举报、控告、投诉的情况屡有发生,尤其是在案件被再审改判后,纪检监察部门判断法官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是一个难点。对此,法官惩戒委员会将发挥专业把关作用,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有机统一,根据相关人民法院调查的情况,审查认定当事法官是否构成违反审判职责,并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审判职责等审查意见,确保依法办案者不受追究、违法办案者必被问责。

  会议由邬文生主持。杨翔介绍了法官惩戒委员会组建情况。会上宣读了关于聘任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的决定。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全体成员、湖南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督察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7004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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