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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沃土良田 端稳农民饭碗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3月6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农业界

  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

  联组会时指出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

  ……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

  “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

  而且要装自己的粮食”

  粮稳天下安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但在生活中,利用基本农田发展非粮产业的现象依然存在。

  2014年11月,横车镇拢船头村39名农户与王某某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将个人名下承包的土地出租给王某某种植桃树,该村村委会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因王某某未支付2021年度的土地租金,39名农户遂起诉至蕲春法院,要求王某某返还土地并赔偿相关损失。

  

  2021年12月,蕲春法院横车法庭公开审理了该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庭审中,合议庭依法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原、被告及第三人围绕案涉合同效力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并针对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横车镇各村党支部书记表示,现场观摩庭审不仅了解了司法程序,而且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发展村集体经济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因案涉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横车法庭在依法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合同无效的前提下,判决被告返还土地,并按照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该系列案全部维持原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原文链接:https://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7033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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