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法院宣判首例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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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某贵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并当庭作出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林某贵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林某某的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林某云等人。据悉,该案系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龙海法院审结的该院首例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间,被告人林某贵在漳州台商投资区一带先后组织“民间互助会”12个,以获得一定的利息为条件,非法吸收林某云等27人存款达80余万元,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70余元。其中有8名被害人系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贵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利用“民间互助会”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目前,针对老年人的诸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的“套路”层出不穷,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朋友们,要擦亮双眼,多和子女家人商量,保持警惕,守好“钱袋子”。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631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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