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法院宣判一起涉养老诈骗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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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泽县人民法院对该县涉养老诈骗首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傅某某假借相亲之名实施诈骗,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作为受害人之一的龚父龚母,仅是想为正值适婚年龄的儿子龚某找一位“称心如意”的伴侣,又遇上了“热心做媒”的傅某某,便掏出“养老钱”,为孩子安排好相亲饭局,不想这却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2020年10月9日,傅某某伙同宗某某、杨某某、姜某某、高某某等人,以替龚某介绍相亲对象为名,邀约龚某及徐某某至某饭店,不但要求二人“陪吃陪喝陪打牌”,更使用诈赌方式骗取龚某人民币4700元,徐某某人民币4600元。赌局过后,对方一句“性格不和”就消失无踪,龚父龚母这才发觉“上当了”。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20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傅某某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相亲名义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宗某某、杨某某、高某某已被法院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二万至一万元不等罚金。鉴于被告人傅某某系从犯,且有自首等从轻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601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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