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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能?他们暖心施助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先后接到齐某等当事人的来电,感谢法院为他们办理并发放了保险救助款,解决了燃眉之急,并对法院高效便民的执行举措连连称赞。

  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起来看看吧!

  

  原来,申请执行人齐某等5人均系河南籍外来务工人员,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停业,相应工资未能支付,经结算,该公司分别拖欠齐某等人工资3000至9000元不等,共计3万余元。经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应支付齐某等人3万余元,但其迟迟未履行,齐某等人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经执行人员调查,该公司因停产停业,办公场所也提前到期被业主收回,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法院审查、研究,齐某等人符合执行保险救助条件,考虑到齐某等人均在外省务工往来不便,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龙海法院执行人员决定通过电话、微信等沟通方式“零接触”为其办理保险救助的相关手续,并采用线上方式直接汇款给当事人,减少人员聚集,免去当事人来回奔波。最终,齐某等5名务工人员顺利领到了保险救助款。

  

  什么是执行救助保险?

  执行救助保险是为了解决“执行不能”带来的社会问题,对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作为涉民生案件的一项长期有效机制,使更多困难申请执行人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助和救助,以救助促进司法扶贫,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行案件司法救助的范围即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扶养、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执行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者(被侵权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得不到有效赔偿而陷入困境的案件。

  疫情防控当下,龙海法院秉承人文关怀理念,继续加大保障涉民生申请人的合法债权力度,将高效便民落实到每一执行环节,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执行温度。

  

  为加大执行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为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排忧解难,2021年以来,龙海法院不断增加保险救助资金投入,依法救助涉民生案件困难当事人34件38人,救助金额达41.494万元,促成案件双方化解矛盾12件16人,并促进案件执行完毕5件9人。3月25日,龙海法院再次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龙海支公司签订“执行救助保险合作协议”,切实接通“执行不能”断点,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7048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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