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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驶入快车道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顺利审结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是民二庭今年简易快速审理的破产清算案件,自受理至裁定宣告破产,前后用时仅49天,这标志着芗城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已全面驶入快车道。

  据了解,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此前,其债权人以该公司长期处于停业状态、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1年7月27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芗城法院审理。

  “这个案件的债权债务关系基本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相对清晰。”该院民二庭负责人介绍,为有效提升破产案件整体审理质效,该院根据破产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对该案适用简易快速审理,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

  受理当天,民二庭立即将破产申请通知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并第一时间与管理人就组建工作组、清算准备以及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涉诉等情况进行沟通。在民二庭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迅速制定工作预案,完成债权申报、审查以及职工债权调查等多项工作。

  2021年10月11日,芗城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组织召开了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据管理人的核查和债权人会议确认,法院查明了债务人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清算义务人等未向管理人移送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导致清算不能,名下无财产可供分配,无法支付破产费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呈连续状态,亦未能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等事实。2021年10月27日,法院依法宣告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自立案至裁定宣告破产仅用时49天,极大限度地缩短了破产案件的审理期限,改变过去对僵尸企业的处置三五年长期拖而不决的状况。”该院民二庭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案件是民二庭适用简易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典型案例。据悉,此类破产案件的办理加快了僵尸企业的市场出清,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成本,助力化解“执行难”问题,为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提供了典型案例。

  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敲响了芗城法院简易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关键一槌,不仅有效保障债权人及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使“僵尸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充分展现了芗城法院稳步推进破产审判、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成效。

  下一步,芗城法院将持续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优化办案效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1/id/64688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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