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调解促百亩荒地变良田
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省三亚市崖州湾种子实验室考察调研时强调,种子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只有用自己的手攥紧中国种子,才能端稳中国饭碗,才能实现粮食安全。不久前,农业农村部公布新一轮32个国家级水稻制种大县认定名单,福建建宁榜上有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建宁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以民为本,精准发力,落实种业振兴和耕地保护举措,切实有效地“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建宁县种业发展保驾护航。日前,全省首家种业巡回法庭在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挂牌成立,采取“派驻法官+巡回审理”工作模式,专门提供与种业相关的法律咨询、维权保护、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
近日,种业巡回法庭法官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高效化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确保流转土地及时回转到村民手中,有效推进当地高标准农田改造的开展。
据了解,2016年,建宁县某村民委员会通过合法、合规手续,将该村的一块土地承租给张某,用于发展生态农业及旅游开发。因多方面因素,张某并未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利用,导致该地块撂荒多年。2022年,因农田改造规划征地涉及到该地块农田,村委会要求与张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收回该地块进行高标准农田改造,用于粮食种植或制种。而张某一方暂居杭州无法返回建宁,且双方对解除合同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案件存在涉及农民群体切身利益、土地面积范围大、荒置土地尚未开发、农田改造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现实问题,建宁法院以种业巡回法庭为纽带,衔接濉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多元聚力、联动联调的方式化解纠纷。
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在厘清事实基础上,实地查看了土地现状,详细了解农田改造项目推进要求及情况,并听取基层组织的意见,找准调解发力方向,消除双方对抗心理,寻找解决纠纷的“最优解”。针对争议焦点,法官反复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明确解除合同、赔偿标准、履行期限等基本内容,使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勘察结束后,人民调解员组织村委会工作人员与张某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远程视频通话的方式进行调解,线上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当天下午,法官通过平台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线上送达司法确认裁定书。
张某:“相隔千里,不花一分钱,不跑一趟路,照样解决难题,这样的调解方式,我十分满意。”
村干部:“解除合同后,村委会将抢抓春耕备耕的有利时机,严格按照标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让该地块及周边100余亩土地不再撂荒。”
耕地问题关系到粮食安全,涉及到乡村振兴,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建宁法院发布《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种业振兴发展的十二条举措》,强调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修复融为一体,融合多方力量实现对耕地保护和种业振兴的司法治理。
下一步,建宁法院将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春耕生产,有效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严守耕地保护法治红线,为打好种业“翻身仗”筑牢法治屏障。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7047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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