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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法院抗疫期间执行工作不停歇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疫情之下,城市按下“暂停键”,而法院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脚步却不能停。3月13日以来,泉州市泉港区法院立足实际,迅速转变工作方式,推进“云执行”工作模式,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司法网拍“云”看样

  “法官,非常感谢!没想到疫情期间你们的办案效率也这么高!”3月17日,接到法官电话得知被执行人房子拍卖成交的申请人吴某开心地说。

  2020年9月,被执行人施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申请人吴某借款8万元。后未按时还款,吴某遂将施某诉至法院。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施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但其以各种理由始终拒绝配合执行。执行法官遂发起网络查控,依法查封其名下的房产并予以拍卖。

  疫情期间,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房产上架至司法拍卖平台,并通过拍摄短视频等隔空看样的方式向竞买者介绍涉案房屋详情,以满足竞买者足不出户能居家看样的需求。最终,这套房产以67.9万元的价格成交,溢价率达11.31%,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案款“云”发放

  近年来,泉州某运输公司(下称运输公司)多次从泉州某石化公司(下称石化公司)处购买油品。2021年5月,经双方结算,运输公司尚欠石化公司货款57万余元。运输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确认被告运输公司应分期支付石化公司货款53万余元。后运输公司对后2期23万余元的货款一直拒付,石化公司于今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

  疫情期间,执行法官采取线上查控措施,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运输公司的银行账户。同时,加强与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沟通,通过线上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让被执行人认识到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主动于近日将23万余元汇至法院账户。

  款项到位后,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号确认书》,核实收款账户、开户行等信息,通过“法银直联”系统与银行实时对接,完成这笔执行款的“在线”发放。

  工程欠款“云”扣划

  扬州某建设公司(下称建设公司)与泉州某机械公司(下称机械公司)因工程款结算问题发生纠纷,2021年12月,建设公司将机械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告机械公司同意分期支付原告建设公司工程款88.7万元,并约定如未按期履行还应支付原告违约金3.5万元。逾期后,被告均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疫情期间,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机械公司名下的财产发起查询。通过网络查控的结果反馈,发现该公司名下一银行账户有存款200余万元。为防止财产被转移,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依法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92.2万元。

  3月21日,款项到账后,执行法官迅速通过“法银直联”系统将款项线上发放给申请人。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疫情以来,泉港法院通过执行办案平台,在线查控案件170件,线上发出执行委托47件;利用短视频、VR看房等“云看样”模式,上架17件拍品,已成交4件,成交金额达196.55万元;通过移动微法院、电话督促等在线、远程方式,执结案件41件,执行到位金额504.71万元,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防控对执行工作的影响,切实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215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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