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法院发布“道安劝导令”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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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坚决遵守《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和尊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坚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任务……”日前,连城法院集中向3名醉驾缓刑人员发布“道安劝导令”,并组织他们在法徽面前宣誓。
“道安劝导令”是对醉驾缓刑人员采取的创新性社区矫正教育措施,主要包括: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喝酒酗酒,禁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每月参与主要交通路口文明劝导一次;每月在路口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不少于200份;居住地行政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发放全覆盖;在公安交警部门举办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班上“现身说法”。
今年以来,连城法院共发布十余份“道安劝导令”,旨在纠正醉驾缓刑人员错误的交通安全意识,主动修复因其自身犯罪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和社会关系造成的损害,自觉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责任。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2/id/65340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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