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信访条例》 快速化解信访积案
自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开展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任务,以形式多样化、载体多元化的方式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近期,鄱阳县法院在省市法院的指导下协同鄱阳县委、县政府妥善化解一起涉两宗土地使用权执行的七年信访积案。涉案当事人及当地村民围绕两宗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多次涉诉信访,极易引发重大信访和社会安全隐患。鄱阳县法院积极与省市法院沟通协调对接,全力攻坚,严防信访矛盾激化,力求信访积案尽快化解。该案的妥善化解,既让涉案当事人实现了“双赢”,也有效地防范了隐患的发生。 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鄱阳县委书记周金明对该案的成功化解给予充分肯定,并在相关工作专报上作出批示:县法院大局意识强,担当作为,积极推动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为此给予表扬和肯定。望继续努力,攻坚克难,全力做好积案化解和案件执行工作。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鄱阳县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各部门和各党支部会议学习等多种方式,深刻领会《信访工作条例》的精神内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准确把握新时期信访工作各项要求,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合理合法及时解决好各类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鄱阳县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信访积案化解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压实信访责任,抓紧积案化解的“牛鼻子”。推行信访积案化解领导责任制,由院长负总责,信访积案包案分管院领导、庭长负信访工作具体责任,推行积案化解岗位目标责任制,对积案化解情况进行考核,增强积案化解的新动能。二是落实接访措施,当好涉诉信访人的“减压阀”。认真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将院领导的联系方式向信访当事人公布,做到有访必接,认真倾听,教育、疏导、调解,有效缓解理顺信访人的情绪,促成信访人以合作、理性的思维维护合法权益。三是认真梳理分析,找准信访积案的“病根子”。对信访积案全面细致排查摸底,将疑难复杂、矛盾激烈,对时间跨度长的信访积案作为重点案件,做到“四清”,即“情况清”“责任清”“措施清”和“结果清”,使信访积案化解有章可循。四是坚持对症下药,攻克执行信访的“大难题”。坚持以当事人需求为导向,紧盯执行信访发生的原因,优化执行工作模式,建立起源头防范、高效化解执行信访的良性工作机制。强化变革创新,探索集约化“精执行”模式,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规范化“顺执行”机制。
下一步,鄱阳县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饶市人大副主任、鄱阳县委书记周金明的批示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注重强化源头治理,及时化解涉诉信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做好新时代法院信访工作,按照“五个进一步”全力化解信访积案。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长效机制,继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解决处理好每一起涉诉信访案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加强诉讼调解及案后执行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涉诉信访;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做好涉诉信访积案评查,使涉诉信访案件评查规范化、经常化;进一步落实涉诉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206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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