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芦溪法院与萍乡学院举办合作共建协议签约暨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的精神,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24日上午,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隆重举行与萍乡学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萍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郭伟,萍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缪德敏,芦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凌飞出席签约会与揭牌仪式。

  签约会上,芦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聂奇能首先对萍乡学院在院校合作共建项目上的支持和市中院联系协调并促成此次院校合作共建提供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芦溪法院将以此次合作共建及基地建设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具体合作项目,确保教学实践基地顺利圆满结出硕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凌飞指出,芦溪是全国重要的电瓷生产基地,电瓷产业作为芦溪县百年传统优势产业,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电瓷产业提升自身品牌竞争力,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愈发凸显。在2021年10月,萍乡学院就与芦溪县政府签订校地产学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芦溪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芦溪县法院与萍乡学院签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不仅是校地产学研战略合作的丰富和延伸,更是加强主导产业产权司法保护的创举和探索。

  萍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郭伟谈道:“萍乡学院将以此次合作共建为基础,共同提升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一是将推进法院干警进高校培训,共同创建教学实践基地;二是合作提供社会公益法律服务,推动实务课程共建机制;三是建设优秀专家学者担任专家调解员制度;四是建立宽领域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确保合作共建机制落实。”

  最后,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缪德敏为此次签约揭牌仪式致辞。缪德敏表示促成芦溪法院与萍乡学院合作共建及成立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是萍乡中院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对标提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签约揭牌仪式的举行,标志着萍乡两级法院与萍乡学院之间的合作共建及知识产权协调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萍乡学院商学院院长黄绍斌与芦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聂奇能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萍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郭伟与萍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缪德敏为教学科研基地揭牌

  本次合作共建协议签约暨教学科研基地落户揭牌仪式的成功举行,标志着芦溪法院和萍乡学院的合作进入实质阶段,双方将在未来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充分整合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同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5313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