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法院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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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江西省双“一号工程”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以扎实的工作举措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广丰法院执行局抓严抓实对标提升工作,强化运用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春雨惊雷,利剑出击,广丰法院执行局于3月1日凌晨5点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计出动警力28人,警车7辆。
徐某申请执行吴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广丰区法院判决,吴某应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98112元,但吴某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也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在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一行人将他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吴某自恃上了年纪没有收入来源,没有一点支付赔偿款的意向,广丰法院对该名拒不配合执行的老赖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此次行动共拘传5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1件,达成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25万余元。广丰法院执行局强化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震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让一纸判决成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921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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