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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司法让濒临破碎亲情修复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起工伤事故致使儿女痛失父亲、妻子痛失丈夫、父母痛失爱子,大家悲伤的心情尚未平复,双方又为100余万元的赔偿金分割问题对簿公堂。近日,鄱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案件,尽最大努力修复濒临破碎的亲情关系。

  原告郑某系死者江某的妻子,生育一子两女。2021年江某因工死亡,获赔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100余万元,此款全部汇入江某父亲的名下,郑某未得分毫。郑某认为自己及子女也应分得相应赔偿款,故诉至法院。

  

  在了解到基本案情后,承办法官杨灿主动找到原、被告及双方代理人进行沟通,双方不仅在死亡赔偿金分割上存在分歧,而且在小孩抚养、探望,遗产处理上均存在不同意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第一次调解宣告失败。第一次调解虽然不成功,但是从调解的过程中,杨灿了解到双方对簿公堂的原因:在江某发生事故后,双方处在悲伤的氛围中,心灵变得敏感脆弱,在沟通的过程中产生了误会、丧失了信任,才产生了矛盾。

  经过认真分析,研究调解对策,杨灿再次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杨灿考虑到有利未成年子女成长、社会公序良俗等原则,向双方讲明法律、释明法理,但去病如抽丝,双方分歧虽明显缩小了很多,但仍存在一定隔阂,第二次调解亦未成功。

  随后几日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分头做调解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在法官及双方代理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在原定开庭日期前,双方当事人也相互体谅、相互包容,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江某同意支付原告郑某88万元。

  然而,由于被告江某的银行账号被郑某在立案时申请保全冻结了,如不解除保全措施,江某一时无法筹集这么多钱,如果解除保全措施,郑某又担心江某转移财产,调解金额难以得到保障。郑某遂申请强制执行,但申请执行费用需1万余元。为使调解落到实处,又不损害双方的亲情关系,承办法官遂又召集双方就如何将款项履行到位进行协商,最终,在江某先行支付了33万元的情形下,郑某自愿申请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在杨灿法官的监督与陪同下,江某将余款打入郑某的账号。此举,不仅节约了当事人不必要的开支,而且为当事人在今后的交往中注入了信任的药剂。

  俗话说“亲情无价”,在此,呼吁大家珍惜感情、维护家庭和睦,遇到家庭纠纷时,要友好沟通、换位思考,维护亲情,共建和谐。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921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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