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满法苑 奋起逐梦 不负韶华
那是两年多前,我还是一名在社会上为了自己的前途努力奋斗的青年,而今天,我有幸成为我们法院这个大家庭一员。怀揣着希望与憧憬,更是带着好奇与疑惑,这一切对我来说,是那么新奇,又是那么陌生,年轻的我只知道“法”是我工作的武器,“司法”是我的职责。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审判一线的生力军,是推进法治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中有一线的法官助理,有充满青春活力的书记员,也有威武帅气的司法警察。他们是法院的新生力量,他们是新鲜血液,是活力之源,他们用特有的思维和智慧坚守着司法底线,在公平与正义的道路上奋力前行。
他们做的,正是我所追求的。从他们身上,使我对法律的认知得到进一步升华。这就是:有一种尊严,它来自法治的力量;有一种神圣,它来自正义的光芒;有一种骄傲,它来自职业的选择;有一种追求,它来自信念的领航。
一百年前,五四先驱李大钊先生曾激励青年:“青年之字典,无‘困难’之字,青年之口头,无‘障碍’之语。”一百年来,五四运动形成的“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精神薪火相传,五四先驱用青春和热血铸就的辉煌业绩,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
青春是什么?有人答,青春是美好,是青涩,是激情。
如果有人问我,青春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会告诉他,青春是奋起逐梦的执着追求,是敢为天下先的勇敢担当,是不负韶华的不懈奋斗。青春是始终不渝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
青春应奋起逐梦,不负韶华,用“以容为大,以情动人”践行自已的使命和誓言,做一个有情怀的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宽容能成就一个人。之前,一位法官曾告诉我:“一个案件当事人在庭审后对她说:我看了时间,你让原告说的时间超过我的时间,我想说的话没有说完,你是不是偏袒原告了?”我听后,明知家长理短时间有限,但是这件事情让我认识到细节的重要性。也许他今生就来一次法院,也许就是多说说话,排解心中的苦闷。我们在庭审后,核对笔录时,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一次简短的沟通交流,会送上一杯茶,听他们慢慢说,缓解情绪,一杯水可能就能解决一个大的矛盾。既能听听他们的心里话及时防止矛盾激化,又能让当事人理解工作流程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我们要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装在心里,为人民的利益坚持正确的,改正错误的,我们的心胸越开阔,工作格局就会越大,就愈能,行稳致远。
青春应奋起逐梦,不负韶华,用“以责为重,敢于担当”践行自已的使命和誓言。担当常常与责任相联系,一个勇于担当责任的人,总是被称作“靠谱的人”,“靠谱”就是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责任担当是一种人生态度,不管你在什么岗位工作,不管你做什么事情,既然接受了,既然干了,就要认认真真地去做,踏踏实实地去干,不马虎、不敷衍。这样,人生才不会留下太多的遗憾。
青春应奋起逐梦,不负韶华,用“以进为荣,追求理想”践行自已的使命和誓言。青年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有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一个有追求的人,是有希望的人;一个有进步的人,是事业发展需要的人。那么,如何追求进步?在我看来,就是要勤学习、善思考、多实践。换句话说,你要比别人进步得快,你就要比别人更加勤奋、更会思考、更能出活。八小时以外的业余时间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时间,但它是否能够被有效地利用,对于提高个人能力是非常关键的。作家三毛曾说过:“书读多了,容颜自然改变,很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为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我们要留出和自己心灵对话的宁静时间,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读书学习,进行自我修炼,不断提升,与时俱进。
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既然“生逢其时”,必要“躬逢其盛”。我将奋起逐梦,不负韶华,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380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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