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法官?拘!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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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法官?拘!
原文链接:http://www.guizhoucourt.gov.cn/jbjjzxn/23462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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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6日,被执行人支某华因辱骂法官,被普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案情简介
被执行人支某华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一案于近期移送执行,普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多次责令支某华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缴纳罚金10000元。但被执行人支某华均表示不予履行、且态度嚣张。普定县人民法院在依法采取相应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支某华心生不满,于2021年9月2日,多次通过打电话的方式,用粗俗污秽的言语辱骂、诅咒、威胁承办法官。该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支某华进行法律释明和教育后,被执行人支某华仍然态度及其恶劣,拒不悔改。
2021年9月6日,普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支某华住所地,在公安机关协助下,依法对其传唤,但其仍无悔改之意。被执行人支某华态度恶劣、气焰嚣张,其行为不仅仅是侵害了办案法官的名誉,而且还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的公然挑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普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支某华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温馨提醒
在执行过程中,若当事人如对执行措施不服的,可依法走正常程序和法律途径反馈,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本案中,被执行人支某华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相应的执行举措后,却迁怒于承办法官,采用拨打电话的方式辱骂、威胁法官,经说服教育后仍态度恶劣,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公然藐视和挑战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的行为。
人民法官依法履行职务不受任何人威胁。任何侮辱、谩骂、诽谤、威胁人民法官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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