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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三所+”:踩在泥土地 调出人情味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高台县黑泉镇某村承包大户郭某在给农作物喷洒农药时,造成邻近多名农户农作物受损,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经过“一庭三所+”多元解纷联动部门协同发力,一场满溢“泥土味”的调解成功化解10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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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下旬,郭某使用无人机、拖拉机为大田玉米喷施除草剂时,因药物随风漂移,造成邻近200多亩经济作物受到药害。村委会在发现该矛盾纠纷后,立即会商高台县法院宣化法庭和黑泉镇司法所进行分析研判。为最大程度降低受害农作物农户的损失,抢抓补种时间,法庭、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到每一块受损田地查看情况,发现受农药波及的西瓜、番茄、葫芦种苗均出现嫩叶黄化、叶缘枯焦、植株萎缩等情况。

  因上述矛盾系涉农纠纷,若不及时处理将会造成证据流失、矛盾激化、诉讼成本增加等负面情况。本着平衡双方利益的宗旨,宣化法庭第一时间启动“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机制,联合县农业农村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司法所和村委会干部到受损田地现场开展纠纷调处。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事情原委,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反复做思想工作。针对受损的西瓜、番茄、葫芦亩数,农业农村局专家对相关损失进行了估算,并建议农户对受损轻微的种苗使用药物进行补救,对枯死的种苗立即补种其他经济作物。司法所和村委会干部则主要从邻里关系维护的角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认识已造成的损失,希望双方切莫因为此事而结下梁子。最终,郭某与农作物受损的10户农户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赔付了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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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高台县法院深刻领会“枫桥经验”精髓,认真贯彻“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参与乡村综合治理,探索形成“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机制,将机制联合解纷作用延伸至诉前、运用到诉中,让纠纷化解充满“人情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极大的拓宽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和诉讼便民新路径。

  

  法官提醒

  目前正值农作物防治相关病虫害的重要时期,广大农民朋友在利用机械喷施农药时,一定要严格防范操作,注意风向,避免药物飘逸到相邻地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已发生类似情况,应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和解,避免矛盾激化。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7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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