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听证会讯 >正文

内蒙古高院成功协调申请执行企业优先受偿事项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湖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某市公证处发出《提存案款发放函》,决定将提存的案款3000余万元发放给某集团公司,至此,内蒙古高院成功协调解决了一起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参与分配案件,强力保障了债权企业优先受偿权。

  

  

  内蒙古高院是协调推进解决“涉法涉诉”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某集团公司优先受偿权所涉项目恰属内蒙古辖区的该类问题。因资金短缺,该项目自2011年开工建设,截止2021年底仍有2000多套房屋处于暂停待建状态。后经当地政府和有关公司协调,某集团公司负责暂停工程恢复建设事项。在另一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中,湖北省某市中院查封该项目已完成建设的89套房产,并进行拍卖。某集团公司基于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提出参与分配案款申请,但由于涉案情况不清,某市中院在《执行财产分配方案》中,暂未认定某集团公司参与分配金额。

  

  内蒙古高院获悉情况后,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湖北省相关法院,经过多次协商沟通,最终为某集团公司实现在拍卖房产所得款项中,分配到3000余万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款。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68883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