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人民法院首次适用独任制审理普通程序民事案件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巴里坤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
巴里坤县人民法院
首例
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普通民事案件
基本案情:
李某某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案时因被告李某下落不明,穷尽送达方式向被告李某无法送达时,公告向李某送达开庭传票。公告到期后,经过庭前阅卷,承办法官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独任制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的规定,决定适用独任制审理。
适用独任制审理一审普通民事案件是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探索,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节约了司法成本,对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有积极的意义。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2/id/651526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