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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建立“企业安静日”制度 探索触发式监管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辉 见习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彭文峰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南昌市司法局获悉,为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该局在全市涉企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涉企执法检查“瘦身”行动,不断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切实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干扰,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有序有效推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立“企业安静日”制度。南昌确定每月1日至20日为“企业安静日”,在此期间除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突发事件、案件查处或上级部署等特殊原因外,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对企业进行各类行政执法检查。

  探索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模式。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执法领域试点推广更具弹性和包容性的监管模式,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违法主体的特殊性,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为市场主体留足发展空间,营造有利于创新和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南昌出台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涉企检查任务较重的执法领域“综合查一次”涉企联合检查清单,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成效。

  南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聚焦各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检查“瘦身”行动落实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入企检查、以罚代管、多头检查等问题,确保“瘦身”行动真正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204/t20220422_453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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