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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北京市内的罪犯亲属可办理视频会见了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当前,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北京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各监所继续暂停罪犯现场会见工作。

  一、视频会见申请渠道

  居住在北京市内的罪犯亲属、监护人可到居住地或户籍地司法所申请视频会见。(罪犯在狱内也可提出视频会见申请)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视频会见

  配偶、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监护人可以申请视频会见。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会见需经罪犯申请,监狱审批同意。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时长不超过30分钟。

  三、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申请视频会见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向居住地或户籍地司法所提出视频会见申请,司法所进行实人认证。非首次申请视频会见的,持本人身份证件(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持户口簿)原件,向居住地或户籍地司法所提出视频会见申请。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16周岁以下公民)、护照(外国公民)。

  关系证明包括:

  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军队政工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确罪犯与亲属关系的,可以视为关系证明。以上证明有一项能够证明与罪犯亲属关系的即可。

  罪犯的法定监护人如为近亲属以外的个人或组织,须经罪犯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罪犯亲属为港澳台居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视频会见具体办理流程

  

  

  五、还有哪些方式可以与罪犯联系

  罪犯亲情电话:为加强在疫情期间罪犯与亲属、监护人的沟通,北京市监狱(戒毒)管理局从2022年5月11日起,各级别罪犯拨打亲情电话次数在原处遇确定的次数上增加2次。罪犯开展视频会见的,不影响其拨打亲情电话次数。

  信件:疫情期间罪犯与亲属、监护人可以正常通信。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zwgk/tzgg75/32585520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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