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司法局推动政府立法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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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顶山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全省“1543”立法机制,相继推动出台9件地方性法规和3件市政府规章,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以“五项制度”为抓手,确保政府立法程序规范。该局着力在精准选项上下功夫,加大立项前评估力度,确保将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提出必要的起草指导意见,确保形成高质量的立法草案;严格把好审查关口,按照“六个凡是”的要求,对核心条款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筑牢“法治防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扩大各方参与的覆盖面,增强立法透明度;进一步规范立法后评估,研究起草《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确保准确掌握法律实施效果。
以“四合审查”为标准,确保政府立法实体正义。该局按照“合政”审查标准,在每个立法项目中研究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意见和改革举措,并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衔接;按照“合法”审查标准,确保每个立法项目都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一致;按照“合公”审查标准,对立法草案内容是否符合公平竞争的要求进行审查,充分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按照“合德”审查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融入具体的立法审查工作,实现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6-24/2474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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