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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以能力作风建设为引领健全抓实“四个体系”推动工作“刚性落实”

时间:2019-11-13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新一届省司法厅党委深入贯彻省委能力作风建设部署要求,高标准建立“四个体系”落实工作机制,聚焦四个方面健全抓实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体系,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刚性落实”。

   一、抓解放思想,打开狠抓落实“总开关”

   坚持以解放思想破坚冰,深化认识,凝聚共识,注重工作落实成为全系统的思想自觉。一是高站位推动。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重视工作落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重要论述和许勤书记“把抓落实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省委建立健全“四个体系”工作机制部署,推动决策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二是高质量研讨。创新建立“厅领导班子、工作专班、党支部、全系统”立体式“四级研讨模式”,实现研讨活动全覆盖、解放思想无死角。将工作落实作为研讨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等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方向。三是高标准要求。厅党委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系统实际,高标准提出能力作风建设方向性要求,在全系统大力倡导“学习调研、担当实干、精益求精、赶超跨越、刚性落实、遵规守纪”六种风气,为健全“四个体系”、推动工作落实夯实思想基础。

  

   二、抓机制创新,编制谋划落实“施工图”

   注重机制创新,建立推进年度工作“6+3+2”机制,编印落实“四个体系”推进重点工作计划汇编,为抓落实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一是全面梳理任务。对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立5个工作台账以及1个动态督办台账,编制《省司法厅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度计划》《黑龙江省司法厅机关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等清单类文件。二是层层细化分解。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统筹安排部署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各项措施,逐项明确任务内容、具体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形成了覆盖全系统各领域的分工明晰、相互衔接、科学有序、落实高效的工作推进体系。三是实施动态管理。按照中央和省委新的决策部署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动态调整,适时补充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生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等新增任务,实现全年重点任务全面有序管理,确保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三、抓工作规范,设置保障落实“红绿灯”

   强化规则意识,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围绕“四个体系”关键环节明确工作规范,为推动工作落实提供依据和指引。一是规范会议形式。围绕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制定《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厅长专题会议工作规范》,进一步明晰党政议事范围,增强会议针对性,提高议事效能,促进会议规范化、制度化。自规范出台以来,共召开11次厅长办公会、11次厅长专题会和34次厅党委会,对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规范督办检查。围绕健全督导问责体系,制定《黑龙江省司法厅督办检查工作规范》,明确督办事项、督办程序、督办要求,对纳入督办的重点任务,事前下发督办通知、事中及时提醒提示、事后通报办理结果。自规范出台以来,共制发17期督办通知、18个工作提示、3期督办通报,有效确保了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三是规范年度考核。围绕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2022年度省司法厅机关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工作方案、省直监狱戒毒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设置干群评价、工作、学习及加减分项等内容,分类制定考核评价细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年度考核排名后30%的原则上当年不提拔重用,排名后5%的进行提醒谈话,连续排名后5%的予以组织调整。四是规范选人用人。深刻汲取沃岭生、赵金成、宋成杰案件教训,制定出台《省司法厅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对“动议”环节进行重点规范,在初始提名环节扩大参与范围,防止出现少数人或在少数范围内选人,提高参与度、增加透明度,从制度层面堵塞选人用人漏洞。

  

   四、抓组织领导,建强推动落实“指挥部”

   着力加强组织建设,为“四个体系”有效运行强化领导、理顺体制、配强人员。一是加强组织推进。成立以厅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小组,厅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厅人事警务处负责考核评价,厅机关纪委依据权限负责监督问责。二是深化机构改革。为解决部分内设处室职能交叉分散、工作推进落实存在梗阻问题,将深化厅机关部分内设机构改革确定为攻坚克难任务,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全力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备。三是进行人事调整。为加强“四个体系”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对厅办公室、人事警务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调整选拔,严格履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确定的考察人选民意高度集中,适合相关岗位,为健全“四个体系”、推动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今年4月,在省委办公厅组织的“四个体系”建设评审工作中,省司法厅作为样板标杆被通报表扬。“四个体系”运行以来,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抓落实蔚然成风,工作质效明显提高,从优待警等一批难点问题有效破解,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实现突破,全面依法治省、行政立法、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等工作亮点纷呈,广大干警思想观念、精神状态、能力作风明显优化,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呈现了人心思进、人心向上、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


原文链接:http://sft.hlj.gov.cn/web/news/judicature-news-detail/3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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