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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合阳县司法局丨坚持四个原则 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稳步发展,渭南市合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在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县司法局坚持四个原则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每月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他们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解答,帮助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

  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升服务质量,将该项工作纳入律师“为民办实事”活动中去。严格按照双向选择的要求,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切实履行法律顾问责任和义务,将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相片、电话上墙公示在醒目位置。

  做好矛盾化解,坚持正面导向原则。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普法口袋书、法治讲座等形式灵活多样的进行普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协助基层组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整合资源配置,坚持复合共建原则。根据村(社区)地理位置及分布情况,及时更新增加或减少的律师,合理调配律师资源,配齐配强人员。法律顾问要与基层原有的各类调解组织等相互支撑、相互补充,通过合作共建、资源共享的方式,建立复合机制,共同服务于基层民主法治和乡村振兴建设。在此基础之上,全县已经建成了由村调解主任、法律顾问、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组成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60个。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595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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