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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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集体研究,拟推荐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等5个先进集体、焦延雄等10名个人为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5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1-5876201
电子邮箱:sftzpc@sft.gxzf.gov.cn
收件单位:广西司法厅组织培训处
通信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司法厅组培处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拟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22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116162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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