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省政法综治维稳暨平安青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全省政法综治维稳暨平安青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法字〔2022〕20号)要求,厅政治部及时安排部署,在监狱、戒毒系统及厅机关进行推荐评选工作,按照评选范围、标准条件和工作要求,进行自下而上的推荐工作,经研究,拟推荐厅办公室等3家为全省政法综治维稳暨平安青海建设先进集体;青海省柴达木监狱党委副书记、监狱长、二级高级警长郭海君等3名同志为全省政法综治维稳暨平安青海建设先进个人(名单事迹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
联系电话:0971—8247621
监督电话:0971-8233076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1号
青海省司法厅
2022年6月27日
一、拟推荐全省政法综治维稳暨平安青海建设先进集体(3个)
1、省司法厅办公室积极发挥厅系统维稳办牵头抓总作用,把维稳安保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维稳安保实施方案、涉藏维稳方案、平安青海建设要点等文件10余份,组织召开维稳安保专题会议2次,形势分析研判会10次,确保维稳工作不偏方向、不走过场。同时在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指导监狱、戒毒场所深挖案件线索,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持续强化值班值守,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预案,全系统修定完善应急预案14份,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23场次,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和水平;抓实维稳安保督导,切实做到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挂牌督战,完成销号,圆满完成各项维稳工作任务。
2、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充分发挥顶层设计、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四轮”驱动的作用,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把平安建设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使业务工作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考评。2017至2021年,全省司法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474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93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2445件;解答法律咨询17万余人次,完成法律援助申请初审9594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815次;参与调解处理疑难复杂纠纷24448件;累计承担了10931名社区矫正对象刑事执行工作和44332名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构建人民调解“四张网”,推动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推动矛盾纠纷线上化解。2017年至2021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37004件,调解成功133241件,成功率达97.25%。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效,“双列管”制度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紧密,安置率达97.7%;帮教总人数3785人,帮教率达到98.7%。2017年至2021年,未发生安置帮教对象参与暴恐恶性事件、参与规模性群体事件,未发生影响全省安全稳定。
3、青海省西川监狱始终把规范执法当作生命线,弘扬法治精神,厚植规范理念。围绕“打击扰乱监管秩序”、“百日安全”等专项行动,大力惩治罪犯违规违纪行为;不断完善“三共”“八联”“五方”机制、狱内1分钟处置机制,不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立与地方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监狱管理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加大“两违”物品清缴力度,制定了《加强民警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徒手进监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徒手进监”,杜绝违禁品流入狱内;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驻在式检查工作,监狱防范重大风险能力得到提升,连续20年实现“四无”目标,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青海建设贡献了监狱力量。
二、拟推荐全省政法综治维稳暨平安青海建设先进个人(3人)
1、郭海君,男,汉族,1974年4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柴达木监狱党委副书记、监狱长、二级高级警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原则强,宗旨意识牢固。紧紧围绕监管安全和教育改造工作目标,紧盯各个执法环节,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定不移推动法治监狱建设,不断深化监管改造工作;定时不定期深入罪犯“三大现场”,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三个特殊时段”的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持实行“严打、严管、严教、严防”管理手段,认真贯彻“分类管理、分类施教、区别对待、分化瓦解”,有力打击罪犯抗改气焰。创新建立与地方维稳机制,强化与武警部队联动机制,加大与检察部门巡回检察工作力度,有效确保了监狱监管安全持续稳定。曾连续多次获得个人嘉奖、三等功,2017年荣获“3.28”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2、马艳,女,汉族,1984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从事全省监狱系统综治信访工作。
该同志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中央政法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策部署,坚持综治工作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定期开展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抓好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综治信访工作,积极搭建联防联控工作平台,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三年来,组织全系统开展定期矛盾纠纷排查2246余次,受理群众来信416余件,来访116批152人次,来电85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97起,一般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率在95%以上,全系统赴京访人员始终保持为“零”,平安青海建设成效显著。2016至2018连续3年公务员考核优秀记三等功一次。
3、刘刚,男,汉族,1972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青海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分管戒毒管教业务工作。
该同志始终把个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身为局党委班子成员,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实践工作当中坚持原则,主动担当、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在重要决策和问题研究上敢于下决心、敢于拍板、敢于承担责任,在一些重大事件应对上敢于理智判断、冷静应对、及时妥善处置。作为分管所政管理、教育矫治、医疗卫生的“第一责任人”,该同志能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聚焦主责主业,不忘初心、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务实求效,分管内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场所保持持续安全稳定。连续多年被青海省门源监狱荣记嘉奖6次,并获得个人三等功2次。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xxgg/202206/t20220627_91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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