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蒋晓园等2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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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免去王晓琴等118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2〕24号),以下2名同志已被免去公证员职务:
1.蒋晓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公证处
2.马丽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公证处
特此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206/ecc27695e6974da6a74517ee81fd1a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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