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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去蒋晓园等2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免去王晓琴等118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2〕24号),以下2名同志已被免去公证员职务:

  1.蒋晓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公证处

  2.马丽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公证处

  特此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206/ecc27695e6974da6a74517ee81fd1a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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