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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为院机关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在“七一”来临之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2022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活动。6月30日,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亲切看望该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康英,向她致以亲切问候,并为她颁发纪念章。其他院领导也分别上门看望慰问党龄达到50年的院机关老党员,并为他们颁发纪念章。

  

  金银墙表示,老党员、老同志是福建司法事业的宝贵财富,福建法院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他们的无私奉献。希望老党员、老同志继续关心福建法院建设,充分发挥经验优势,积极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工作建言献策,为福建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金银墙同时要求,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老同志的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全省法院要以老党员、老同志为榜样,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1年3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对于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汇聚全党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持续奋斗的磅礴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去年以来,福建高院共为院机关38名符合条件的老党员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进一步将党的温暖与关怀送到老党员、老同志心中。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757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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