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龙江——叔叔去世后,侄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时间:2019-11-13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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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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