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和巴基斯坦法律援助视频研讨会举办。会议邀请山东省、浙江省司法厅参加会议并作经验交流发言。山东省司法厅作了题为“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交流发言,介绍了全省深入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持续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全省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万余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近14万件。
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制度
完善的制度,是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山东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机制,为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15年,修订《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在全国率先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进一步降低门槛,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2016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工作衔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健全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后,山东省迅速行动,选取部分市、县开展试点工作探索。2019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对全省范围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实行律师辩护全覆盖,并对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条件作出明确规定。2021年,山东省司法厅出台规范全省监狱在押罪犯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法律援助机构根据申请,可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在押罪犯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调解、委托公证,办理民事、行政代理或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同时,积极推进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实现全省监狱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切实保障监狱在押罪犯的合法权益。制定并不断完善《山东省法律援助工作评价标准》,提升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权重,利用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协调联动,确保形成合力
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涉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多个部门,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是顺利开展工作的关键。为此,山东省司法厅积极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顺畅协调的联动机制。2017年,联合省检察院出台《山东省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对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认罪认罚工作作了安排部署。2018年,联合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看守所、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律师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职责。在全省全面推广使用“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与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对接,实现公检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办案信息互联互通,确保了办案时效。全省各地也结合实际,分别与当地公检法等办案机关联合出台实施细则或意见,保障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真正落地落实。
多措并举,确保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近年来,山东省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包括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内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在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连续多年稳居前列。一是以标准化提升质量。在全省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2018年山东省制定出台《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对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归档目录、质量管控等进行规范,建立“服务流程标准化、办案环节规范化、归档目录模板化、质量监管立体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二是以同行评估提升质量。成立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库,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并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有效提升案件质量。三是以专业化提升质量。省司法厅指导各地从律师队伍中选拔优秀律师,建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辩护律师库,以专业化团队保障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威海市着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采用律师团、值班律师库和优选独立承办人相结合的方式,先后两次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承办人员,最终确定17个律师团,30名值班律师和10名优选独立承办人,总计151名律师,供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兜底指派。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直律师事务所遴选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五年以上刑事办案经验的138名律师,完善市本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辩护律师库。这些创新性做法,有力强化了刑事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办案力量,提升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辩护能力和水平。
加大投入,强化经费保障
山东省自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以来,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增长。为满足经费需求,山东省司法厅积极协调争取,不断拓宽经费渠道,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2021年,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全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实施意见》,在扩大补贴事项、提高补贴标准基础上,要求各级应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鼓励各地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争取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捐赠。经积极努力,2017年至2021年,全省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实现了近200%的大幅增长。威海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将刑事法律援助经费单独立项申报,确保同级财政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