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民调解丨旬阳市司法局巧用“三力联调”机制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
旬阳市司法局针对乡村调解组织能力建设不足、作用发挥不力、调解效能不高等制约因素,大胆探索推出 “三力联调”乡村调解新模式,被群众俗称“三堂会审”,成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金钥匙”。
汇聚三方力量 聚沙成塔合力攻坚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解决群众最急、最难、最怨问题为重点,通过整合政法单位、行政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力量,形成“行政+司法+道德”三方力量同步发力、各有侧重、相互配合,构建集中统一的联调模式,最大程度地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司法力量:来自辖区法官、警官、司法行政人员、法律顾问,着重从法律规定、权利义务、法律适用等方面讲理说法、明辩是非,法官同时对行政和道德调解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行政力量:来自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着重从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答疑解惑,提供各类政策支持。
道德力量:来自群众基础好、威望高、办事公道正派的“乡村精英”“道德模范”等乡贤人员,着重从道德情感、利益得失等方面思想疏导、心理抚慰和感情说和。
“三级书记”抓调解 配齐配强软硬件
“三级书记”抓调解。旬阳市级层面成立了以旬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市级“三力联调”领导小组,镇、村层面分别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镇村“三力联调”领导小组。建立了统一调解模式。构建了基层党委政府搭建调解平台,基层行政力量(镇政府机关领导及干部、县直部门下派的联村包户干部)全程介入、司法力量(法官、警官、检察官、律师、司法助理员)全力协助、道德力量(人民调解组织+乡贤)全程主导的“行政+司法+道德”三方力量集中联合统一调解模式。配齐配强软硬件。县镇村(居)及行业调解委员会建设有标准化的调解室,配齐了专兼职人员。建好人力资源库。选聘镇村干部、联村政法干警、治安中心户长、网格员、“两代表一委员”、乡贤精英、群众自治组织、妇联主任和农村“五老人员”,建立“三力联调”人力资源库,以调解员或观察员的身份,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保障机制快速有力 调解效能立竿见影
建立司法确认制度。对调解成功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并经过当事人签字后,由镇村调解组织引导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法院收到司法确认申请后依法进行受理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经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并积极协助各级调解组织重新进行调解或直接引导进入诉讼程序。
开辟诉调绿色通道。法院做好“诉调对接”,采取减免诉讼费用、缩短立案受理时限、提高审理效率、开通网上立案通道、搭建诉讼咨询热线、开展“上门立案”等举措,解除群众“官司难打”的后顾之忧,提高调解终结案件诉讼导入率。
建立速裁快执制度。法院成立“速裁中心”,对调解终结进入绿色诉讼通道的“三力联调”终结案件,按照简易快审程序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裁决,并迅速启动执行程序,对拒不执行的,强力执法到位,确保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节约司法资源,树立司法权威,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当事人权利,提高诉讼解决矛盾纠纷成效。
全力落实经费保障。市级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经费按照全市人口人均1元钱、镇级按照辖区人口人均2元钱、村级按照每村每年5000元的标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将各镇共计45名专职调解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长效机制,每年按照“最低50万、最高不设限”的原则,将人民调解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最低100元最高1000元的标准落实调解补助,激励形成广大调解人员主动寻找纠纷调解的良好格局。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598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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