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法依法治理三个创建项目获批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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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我省普法依法治理3个省级工作部门创建示范活动正式设立,标志着全省法治创建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对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获批的3个创建项目“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作为深化“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我省“八五”普法规划。其中,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全国首创。以上3个创建项目的创建周期为2年,分2期进行,创建数量均为30个,认定形式为评选命名。其中,“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对象和范围为青海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含民办学校)等;“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对象和范围为从事生产经营、具有法人资格的省内国有企业、中央驻青国有企业及各类所有制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创建对象和范围为全省范围内的藏传佛教寺庙、汉传佛教寺院、清真寺、基督教堂、天主教堂、道观等宗教活动场所。
批文要求,创建工作要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综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和加强创建示范活动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207/t20220704_91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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