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认识“百万级”网红,还能帮你直播带货?一男子诈骗获刑八年!
当前,直播带货越来越火。如果有人声称自己认识不少“百万级”网红,还能邀请网红帮你直播带货,保证你的产品远销海外,你可千万得警惕了!许昌一男子就用这样的方法实施诈骗!
小宋今年34岁,一直没有稳定工作,曾于2011年、2013年两次犯诈骗罪。一次偶然机会,小宋认识了做玉石生意的小贺,二人关系不错。小宋谎称自己从事直播带货,省内所有百万粉丝级别以上网红他都认识。为了取得小贺的信任,小宋拿出一个有一百多万粉丝的快手账号说是自己的,还提出可以帮小贺的公司打造直播工作室,组建直播团队。小贺心动不已,便将小宋引荐给自己所在的玉石公司老板小童,小童对此事也很感兴趣。
2021年6月,小宋谎称建网上直播平台销售玉石拍视频、接待网红、跑市场需要用车,将玉石公司一台价值26万元的奔驰越野车开走。后小宋将车撞坏,无法支付维修费用,称事故车辆是其本人所有,将该车以2.8万余价格转卖给魏某。同年7月,小宋再次以拍摄视频、接待网红为由从玉石公司开走价值5万元的轿车一台,并将该车过户至自己名下。后在小童等人的追要下,小宋才将该车归还。此外,小宋还以建网上直播平台需要资金为由,共计骗取小贺、小童公司8.8万元。案发后小宋骗走的奔驰越野车已被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小宋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小宋退还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小宋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判决小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退赔被害人小贺、小童损失人民币8.8万元;退赔被害人魏某损失人民币2.8万余元。小宋不服,提起上诉。许昌中院于2022年6月10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不法分子趁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展之势行诈骗之举。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辨别力,特别是涉及财物的时候,更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1305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