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措施实效果好
根据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近期,驻马店市政府圆满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暨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这次清理工作力度大、范围广、效果好,市政府清理后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344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66件,决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废止比率高达42.2%,切实维护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营造了更加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组织到位。驻马店市政府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统筹谋划,迅速启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郭东明主持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清理工作,明确提出清理工作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高级法律专务张建东主持召开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工作落实具体举措。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暨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步骤,确定清理工作标准。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切实履行清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清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开展本地本部门清理工作。
二是严格清理程序,措施到位。在这次清理工作中,驻马店市严格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采取“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市司法局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责运行情况,精心梳理明确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实施单位,由各责任单位根据文件实施情况提出清理意见。各级各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个排查梳理,应清尽清,不留死角。市司法局对各地各部门清理结果进行了认真汇总和严格审查,形成初步清理结果后,再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和专家意见,并多次与各地各单位就具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协调沟通,确保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和政策要求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
三是坚持全面清理,效果到位。本次清理严格落实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要求,紧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需要,紧扣“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带给群众”主题,坚决做到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失效的宣布失效,该修改的必须修改,确保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保障人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夯实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7-11/2484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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