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3095号提案的答复
陈涛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建议》提案(第20223095号)收悉。您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对我厅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提案由我厅及省妇女联合会、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分办,其中涉及我厅职能有:普法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援助、未成年罪犯教育改造,现针对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一、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各项工作
(一)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福建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点省直机关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指导督促重点省直相关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明确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内容和工作安排。在每年五月份组织全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加大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宣传。每年度开展“情暖童心·法治护航”等主题宣传活动,启动“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联盟”共建模式,对接帮扶福州市仓山区随迁困难农民工子女、尤溪县联合镇联合小学学生等。
(二)深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对未成年人维权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网络申请和全域申请受理,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渠道。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省级法律援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从2016年起,每年拨付法律援助转移支付资金7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18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案件18604件,其中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496件。
(三)深化未成年人关爱帮扶。我厅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不断提升教育改造质量,促进未成年罪犯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重新违法犯罪。通过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又称“红苹果公益”),构建司法社会工作帮扶救助体系。截至目前,我省在押未成年罪犯203人,其中本省籍159人、外省籍44人、女犯12人。“红苹果公益”成立至今,帮扶援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已超20000多人次,长期帮扶的2343个孩子无一人辍学和犯罪,接受帮扶的417名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未出现再犯罪行为,在预防二次犯罪、二代犯罪,降低重新犯罪率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二、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各项工作
(一)法护成长,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活动。一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实施我省“八五”普法规划“十个一”重点项目,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安全自护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建设省级“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将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纳入2022年度福建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未成年普法的宣传内容、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动态监督普法责任落实。二是丰富未成年人普法的形式。会同省教育厅、省检察院、团省委等有关部门,继续在全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法治副校长”,围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沉迷等方面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针对《民法典》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学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依法从教,推进现代学校建设,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三是深化“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建设。“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由从事执法、司法、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法学研究和教育人员、高校法律专业学生等社会各界法治宣传教育力量组成。紧紧围绕重点普法内容、重要普法对象、普法工作重点等方面,紧密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形式,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开展“蒲公英进校园”系列活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们将根据未成年人的法律需求,走进中小学、高等院校,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新内容,注重普法工作实效性、针对性,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蒲公英”普法小剧场拍摄播出《守护少年的你》系列普法动漫,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漫形式,针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宣传。
(二)妥善精准,优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一是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域受理机制,方便未成年人就近寻求法律援助。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推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未成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三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指派善于和未成年人交流、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通过随机抽取案件旁听、回访当事人、听取法官的反馈意见、开展“同行评估”等方式,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四是深化和拓展法律援助职能。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援检对接”联动机制。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业务指导。五是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未成年人认识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寻求法律援。
(三)关爱引导,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帮扶。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未成年罪犯从思想上、情感上认同党的领导、认同伟大祖国、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半工半读”的劳动改造模式,不断促进矫正好逸恶劳恶习,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法》,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就业指导。发挥“红苹果公益”、厅直属机关工青妇等组织力量,整合司法、民政、教育、社会组织等资源,构建司法社会工作帮扶救助体系,会同各级人民法院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帮扶活动,面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法治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等关爱服务,帮助解决基本生活保障、教育资助救助等问题,温暖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灵。
《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0591-83762125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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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207/t20220712_59525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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