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军副厅长调研走访海东市司法行政工作
7月11日至7月13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正军一行赴海东市调研走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与实地走访等方式,先后深入海东市司法局及所辖6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法治长廊等场所开展实地调研,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公职律师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管理、重点人员管控、基层基础保障、远程视频会见等工作,深入了解存在的困难和短板。
调研中,朱正军同志针对海东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他指出,一要坚持法治引领,政治站位要“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所承担的“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关乎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肩上责任之重,任务之艰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推进中央、省委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切实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全面推进法治青海建设迈上新台阶。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措施要“实”。当前,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繁重,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问题较多,这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关注,积极督促各部门查弱项、补短板,分析根源、研究对策、协调解决问题,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坚持落实责任,发挥职能要“准”。要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管控、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保障等工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四要坚持示范引领,营造氛围要“浓”。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积极推广同级党政机关的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典型经验地区推广工作机制,以点带面,形成“比学赶拼”的工作局面,为海东市法治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期间,朱正军同志还走访拜会了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就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设、法治人才培养、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法治建设考核、基层基础保障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协调。与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就行政执法监督与司法监督结合、公正司法监督、社区矫正工作衔接、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达成共识,共同为促进我省法治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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