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动车被判刑 管城法院为10名被害人发放退赔款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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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电动车被偷已经过去两年了,没想到还能追回钱,非常感谢法院和民警的努力!”领到退赔款的被害人李某很激动,不停地表达着感谢。7月15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联合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举行追赃退赔发放仪式,为10名被害人足额发放退赔款2万余元。
据介绍,在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案件中,罗某于2020年3月至4月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盗窃11辆电动车,后经管城法院审理判决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罗某退赔被害人刘某等10人1730元至2799元不等损失。
该案判决书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为确保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网络查控了被执行人罗某的财产信息,依法查封了其名下的车辆,但未发现银行卡内的资金信息。
随后,执行干警与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取得联系,在管城分局的积极配合下查找到罗某的财产线索,并全部执行到位。退赔款到位后,执行干警开始着手联系被害人,在管城分局的配合下,经多方查找联系到10名被害人。
“当时电动车还是新的,才买几天就被偷了,没成想现在还能收到退赔的钱。”在追赃退赔发放现场,管城法院执行员王林山为10名被害人足额发放了退赔款。大家拿到钱后,认真地数了数,难掩高兴的心情。
至此,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管城法院在执行刑事案件追赃退赔工作中,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手段切实做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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