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府院联动推进实质解纷 ——长春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府院联动工作纪实
2019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长春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以市直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以来。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府院联动工作,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并逐步完善。严格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推进“1+7”工作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府院联动机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成效显著。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协调化解各类行政案件129件。
完善工作机制 合力化解纠纷
为促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谋划部署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梳理出三大类11项重点工作,制订22项工作举措,利用“五化闭环工作法”层层推进。组织召开“加强府院联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联席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就“促进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加强良性互动”等五个方面达成共识。
为确保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规范运行,两级法院先后修订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方案》《立案分流实施方案》,设立专业团队,确保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落地落实。利用人民调解平台,同步上线“行政争议云端诉前调解室”,组成由法官、行政机关调解员、人民调解员1:1:1比例构成的协调化解团队,把“线下”工作搬到“线上”,增加工作的便捷性。
针对行政诉讼当事人“司法流程认知薄弱、法律专业概念理解不透、诉讼方向把握不清”等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诉讼辅助。充分利用退休老法官、人民调解员、高校教师、行业协会等社会调解力量,加强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融合,努力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切实解决“老、弱、贫困”当事人因信息不对称、对诉讼陌生而带来的困惑,努力打开当事人的心结。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前端治理
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这一目标如期实现,长春铁路中院成立“法治政府建设课题组”。课题组由“中院业务骨干、高校教授、技术公司”共同组成,先后形成多篇调研报告。针对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开展专项调研,100项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中,共梳理出涉及人民法院25项行政审判工作及司法统计数据。以此为指引,撰写年度司法审查报告,得到行政机关普遍好评。
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与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公安交警支队等多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先后撰写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水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司法建议》《关于进一步履行交管职责的建议》等多篇司法建议,均得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应,并针对改进情况及时反馈。
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培训,两级法院业务骨干先后针对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然资源、工伤认定、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开展培训,助力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水平。累计培训一线执法人员千余人。
今年以来,长春铁路两级法院共召开府院座谈会议9次,发送专项司法建议2篇,邀请行政机关旁听庭审7次。行政机关败诉率仅为6.7%。
充分发挥社会功能 促进诉源治理
长春铁路两级法院结合审判职能,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各成员单位沟通配合,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任蛟工作室”,充分利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组建了行业主管部门、供热企业、社区、律师、大学教授共同参与的调解团队,建立工作机制,将多数纠纷分流化解至诉前。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牵头联合吉林市团委、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吉林市船营区欢喜乡在新林村开展“无讼乡村”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广“百姓说事,法官说法”,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及时化解。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针对部分用户长期欠缴水费等问题,与主管部门深入供水企业沟通座谈,通过公开审理两起欠缴水费案件后,欠费户主动到供水企业缴纳水费,起到了“诉讼一件,指导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形式多样地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守法意识,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今年以来,长春铁路两级法院与行政机关通过进企业释法答疑、进学校主题宣讲、进小区张贴倡议、进乡村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16次,得到了市民广泛关注和高度认可。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长春铁路两级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高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埋头苦干,推进府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74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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