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黑龙江省省级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暨初任培训在哈尔滨举行
7月21日,新一届黑龙江省省级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暨初任培训在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行。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杜学毅,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勇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选任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向新一届省级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新任人民监督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省级人民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来,省市两级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和活动4739次,参加人数5808人,在规范检察权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已实现“四大检察”、“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各级检察院全覆盖。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人民监督员要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要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律法规和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实践锻炼,尽快掌握履行监督职责必备的本领。要尽职尽责,积极发挥作用。切实当好司法公正的推动者、当好政法机关的联络员、当好法治建设的宣传员,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要严守纪律,维护良好形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程序,恪守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回避、保密、廉洁自律等纪律规定,自觉维护人民监督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要形成合力,强化服务管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人民监督员履职台账,定期进行考核;加强宣传,充分展示人民监督员的履职风采和工作业绩。
据悉,本次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启动选任工作,依托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采用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候选人,综合运用全国、全省共11项数据库信息进行核查,高标准完成了选任工作。新当选的220名省级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66人,占总人数的30%,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55人,占25%,这两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
新一届省级人民监督员,各市(地)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科(处)长;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相关部门同志参加宣誓开班仪式。
原文链接:http://sft.hlj.gov.cn/web/news/provincial-detail/3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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