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着力推动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展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全区7个市(地)、74个县(区)、694个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已实现全覆盖,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两年来,在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自治区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好规范化建设“先手棋”、打好精细化建设“主动仗”、出好智能化建设“组合拳”,推动新时代西藏社区矫正工作展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体制机制,自治区司法厅将社区矫正工作置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和推进,报请自治区党委依法设立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研究起草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议事规则、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办公室工作细则,积极有序指导推进全区各地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据悉,西藏自治区以制度“立改废”工作为抓手,先后修订完善涉及社区矫正监管、教育等4项制度、编印20种执法文书,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修订出台《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决定和接受、监督管理、考核奖惩、教育帮扶、解除(终止)矫正等各执法环节措施,实现各执法环节政法各单位无缝衔接配合。
该负责人介绍,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方面,西藏自治区召开全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和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开展延伸社区矫正监管试点工作的意见,从全区监狱、戒毒所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民警延伸参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建立派驻民警考勤台账,发挥派驻民警身份优势和教育改造经验,深度参与社区矫正入矫宣告、教育训诫、个别谈话、抽查点验等各执法监管教育环节,切实解决基层社区矫正机构人少事多、力量薄弱、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此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部门始终将“管得住、矫正好”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目标,根据不同情况,“量身定制”方案,实施一人一策,建立“五对一”矫正小组,组织开展报到报告、个别谈话、集中教育、公益活动等,进行风险评估,按照审批权限依法办理执法审批事项,同时细化量化月度考核、季度考评,严格兑现社区矫正对象奖惩相关规定,彰显刑事执行严肃性。全区共组织集中教育1.6万余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4万余人次、公益活动1.3万余人次、心理辅导2200余人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0余人次。同时,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西藏“智慧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智慧矫正”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自治区财政下达专项建设资金,对原有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远程视频督察系统进行提档升级,建立集视频会议、指挥调度、视频督察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矫正指挥体系。
社区矫正作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领域,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该负责人说,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聚焦社区矫正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等方面持续发力,实现精准有效监管、精准有效矫正,全面提升全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水平,严防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在建设平安西藏、法治西藏中努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刘玉璟)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sqjz/202207/t20220718_314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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