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庭前会议调纠纷 耄耋老人有所居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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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梁平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通过授权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
据悉,本案原告一张某与被继承人唐某甲(男,于2020年10月因病去世)系夫妻关系,原告二唐某乙(未成年人)、原告三唐某丙(未成年人)系张某与唐某甲的婚生子,被告谭某系唐某甲的母亲,唐某甲死后留有位于梁平城区房屋一套,三原告与被告因房屋继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矛盾愈演愈烈,最终婆、媳、孙对簿公堂。
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居,庭审前,法官助理组织原、被告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一一梳理争议焦点,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与当事人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努力引导双方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
最后,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该房屋由原告二唐某乙、原告三唐某丙共同继承,原告一张某主动放弃,且被告谭某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经案件承办法官确认,法官助理当庭为双方当事人制作并发放了民事调解书,婆媳和好如初。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666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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