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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一江碧水!长江保护法3月1日起实施 重庆这样干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重庆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最后一道关口,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肩负着重大责任。

    2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守护一江碧水,重庆将怎样干?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在会上找到了答案。

  

  

    重庆长江干流上起江津区石蟆镇,下至巫山县培石乡,全长约 691km,长江自东向西横贯重庆市境域,流经江津区、永川区、巴南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长寿区、涪陵区、丰都县、忠县、石柱县、万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等18个区县。

    截至2020年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100%。2021年开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有较大调整,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由42个增至74个。

    具体怎么做?

推进涉及长江保护的地方立法

  

  

  
   座谈会上,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以下简称市人大法制两委)将持续推进涉及长江保护的地方立法,清理涉及长江保护的法规,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规定。并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渔业法实施办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立法修法中,做好地方立法制度设计。

   “关于长江重庆段实施禁捕的决定”已列为2021年立法计划的重要预备项目,将开始调研论证。

    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江保护法规定,由地方执行的有48条,需要地方细化落实或制定配套制度机制的有25条。其中,要求“长江流域相关地方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规划编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为此,我市将探索建立长江保护立法长效机制。

    另外,市人大法制委两委将与四川省人大合力推进嘉陵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尤其针对联防联控、生态补偿等重点难点问题,联动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调研,以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高标准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

  

  △广阳岛。(广阳岛供图)

    市政府副秘书长岳顺表示,重庆将积极实施系统生态修复,强化长江岸线保护修复,高标准推进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系统开展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生态退化区治理修复,实施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和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土地综合防治。

    重庆将筑牢绿色屏障,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广阳岛片区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加快广阳岛生态修复二期、广阳湾生态修复,全力推进长江模拟器等重点项目建设。

    同时,重庆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红黑名单”主体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多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执法

  

  市司法局局长张德宽介绍,市司法局将不断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加强与四川、云南、湖北等长江流域省区市的沟通对接,适时组织联合研讨,探索协同立法,加快推进《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管理办法》等重点立法项目。

    市司法局将加强执法监督,推动相关部门横向联动、相关区县纵向协作,对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依法开展联合执法,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封堵监管漏洞,着力破解“部门各管一摊、地方各管一段”的执法难题。

    加快投用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健全完善与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双向、多向协调沟通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实现有案必移、违法必究,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排查解决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处废等重点问题。

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加快完善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推动流域联防联治,不断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完善流域联防联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长江保护工作合力。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惩处各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影响力、威慑力,提升法律执行效果。

    另外,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依法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有序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万人千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强水源地环境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提升沿江设施防洪排涝抗灾能力

  

   在“十四五”期间,重庆将推进主城中心城区20条河流“清水绿岸”项目实施,全力完成427公里治理提升任务。

    同时,重庆将持续推进以“两江四岸”为主轴的城市有机更新,抓好109公里岸线近期建设,严格滨江建筑后退控制,划定绿化缓冲带控制线,拓宽滨江开敞空间,保护“两江四岸”自然生态和山水本底。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开展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以中心城区394公里“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为试点范围,从创新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统筹工作机制、提升沿江设施防洪排涝抗灾能力、实施沿江公共空间生态和安全综合整治、增强城市交通运行保障能力、加强应急调度能力建设等5个方面,保障城市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建立川渝水文监测预警预报共享系统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长江保护法》实施与水利行业加强管理相结合,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启动《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或制定《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条例》。

    市水利局将持续推进长江保护修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升、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道“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努力实现水质净洁、河道整洁、河面清洁。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与四川省水利厅签订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利合作备忘录,两地将建立川渝河流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深化川渝“河长制”有效互动,开展跨界河流联合巡河,实施跨界河流污染协同治理。建立川渝水利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区域水事秩序。

    同时,两地将建立川渝水文监测预警预报共享系统,推进河流水量水质、水文气象信息、水库群及水利工程联合调度、抢险技术支撑力量和应急抢护物资共建共享,保障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

    市水利局还将加强数据分析运用,推进“智慧河长”一期,确保年底前建成投用,推动河长制管理决策智能化,实现河长制管理精细化。

开展水域清漂保洁“大扫除”行动

    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编制了《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规划范围为长江干流及三峡库区回水区,涉及28个区县。2021年起,重庆将用10年时间实施营造林任务315万亩。

    在沿江两岸消落带治理方面,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研究消落带生态修复、绿化美化景观构建、植被演替动态、土壤侵蚀、生物多样性保护、运营维护机制等工作。建立消落带生态监测网络体系、消落带生态修复数据库,制定消落带岸线修复规范,确定岸线修复指标。

    市城市管理局还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鼓励和支持长江、嘉陵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用水单位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继续开展水域清漂保洁“大扫除”行动,建立重庆与上游省市清漂保洁联动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层层拦截、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根据季节更替对水域环境的不同影响,分类施策、妥善应对,重点解决春秋季节支次河流水生植物易发多发、退水期消落带易受感染、洪汛期和蓄水期漂浮垃圾量大易聚集等突出问题,实现长江干支流常年“江清岸洁”。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yfzs/202103/t20210301_8950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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