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司法局“三个保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新源县司法局把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需求作为目标,以“党建+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做到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进展到哪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就推进到哪里;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法治保障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让公共法律服务成为一种“随时随地随身”的服务。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组织保障。建成覆盖县、乡(镇)、村(社区)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不断完善县法律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设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6个接待席,相关工作流程公示上墙,实现11个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9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专业性、多元化法律服务。县、乡镇均聘请法律顾问,94个村(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防范并化解法律风险。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新源县“十四五”发展纲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建立新源县购买法律服务清单,进一步明确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标准和范围,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共法律咨询、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纳入县政府购买服务清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发展。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保障。开通“新源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设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公证等法律服务模块,引导律师免费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群众足不出户,通过手机随时随地就可以获得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利用“新源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推送以案释法案例、法律条文解析等300余条,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208/123df3753fcb4eaf9a14268b89eac1e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