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托海:创新“3331”调处机制,一站多元调处矛盾纠纷
可可托海镇党委整合可可托海人民法庭、司法所、综治中心(网格中心)力量,成立可可托海镇一站式“枫桥经验+旅游巡回”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创新形成“3331”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一站式多元化调处家庭矛盾纠纷、合同经济纠纷、旅游发展矛盾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和诉讼案件,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家门口、矛盾解决在最基层,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多跑一次”的社会治理模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富蕴添光增彩。
建立三支矛盾纠纷调处队伍,“零距离”服务群众。为向广大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源,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现有的由“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库兰同志牵头的“库兰调解室”和司法所调处人员,成立由47名镇、村及辖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由综治中心、民政办、城建办、妇联等职能部门调处人员组成的行政调解员队伍;由富蕴县人民法院、可可托海人民法庭法官组成的司法调解队伍。三支调解队伍各司其职、互联互通、通力合作,积极化解矛盾、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承担吐尔洪乡、铁买克乡、大桥林场、游客等矛盾纠纷集中受理,给出解决途径,跟踪办理完成的任务。通过统筹协调各支队伍,到达高效利用资源、精准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确保矛盾纠纷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开展一次回访测评,激发积极性。严格落实信访案件包案责任制,由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联调岗负责同志跟踪所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定期对信访人开展回访,并对包案负责人办理服务情况进行测评。通过回访了解调处进度、结果的履行情况,并由当事人对调处过程进行打分,体现对调处结果的满意度;通过测评,由当事人对调处人员给予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等评价,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调处水平和能力,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调解员评优推先的重要依据,激发矛调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风险隐患排查、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3331”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运行以来,可可托海镇一站式“枫桥经验+旅游巡回”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和游客3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受理各类案件83件(其中司法确认案件77件),参与涉及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劳务合同、民间借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纠纷诉前调解85件,成功化解4起关于农民工讨薪的群体性案件,成功调处解决旅游纠纷案件13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深受广大群众、游客、旅游从业者的欢迎。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208/3e7e7b8061f147749cca419cafb2ebc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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