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APP开房间组织赌博 女子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对被告人犯罪所得人民币22085元(已追缴),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廖某在手机APP“牌乐门”创建亲友圈,购买房卡开设房间,邀请并组织他人在其开好的房间进行赌博活动。廖某用其支付宝、微信对赌资进行结算,并于每局结束后向赢家抽取5元或10元“台子费”获利。经司法会计鉴定,廖某在开设赌场期间共获利2208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廖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退缴了全部犯罪所得赃款,并主动缴纳了罚金保证金,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793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多人合谋敲诈勒索中标公司获刑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